聖經網
聖經與文宣 >> 利未記:血與火

血與火:書中的主形象


  在不同的文化中,火,常被當作神聖的形象,使人起敬畏之感。古希臘相信宇宙由土水風火四種元素構成,而以火為最高。一般都同意,曉得如何用火,是人類進入文明的里程碑。
  聖經也有對火的記載。人類的第二代,該隱,亞伯獻祭給耶和華,明顯是用火的最早紀錄(參創四:3, 4);而在不久之後,土八該隱發明了打造銅鐵利器,自然也是藉火鍛鍊鑄冶(參創四:22)。洪水滅世之後,人類第二期的歷史中,挪亞一家出了方舟,承受了潔淨的新地,就築壇用火獻燔祭(參創八:20-21),表明他的敬畏感恩。但在示拿地,人蓄意背叛反抗神,造巴別城和塔,也是用燒透的磚代石頭(參創一一:1-4)。由此可見在人類文化中,火,可用以為善,也可用以為惡。
  經上說:“耶和華你的上帝乃是烈火,是忌邪的上帝。”(申四:24)這顯明了上帝的威嚴可畏,聖潔忌邪,是輕慢不得的。在利未記中,我們可以看見,“火”是一項主形象(Controlling Image)。瞭解Controlling Image或Bold Metaphor常是瞭解一般文學作品的鑰匙;同樣的,瞭解火在利未記中的重要性,也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聖經中所顯明上帝的屬性和計劃。

    火的祭禮

壇上的火,要在其上常常燒著,不可熄滅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,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,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。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,不可熄滅。

利未記第六章9至13節

  上帝差遣摩西領祂的百姓從埃及出來,要領他們進迦南地去。在曠野的路上,上帝訓練祂的子民,給他們詳細規定了獻祭的禮儀──獻祭是經過火。
  在利未記規定的獻祭中,有三種是說到馨香的祭;二種沒有說是馨香祭。燔祭,素祭,平安祭,是馨香祭;贖罪祭和贖愆祭不是馨香祭。這五種祭都要用火焚燒。
  為甚麼要用火呢?
  火的作用是焚燒,使祭物發出馨香之氣;又可以焚化,使祭物不再存在,更不會因久留而腐爛。
  燔祭是代表完全的奉獻;素祭是代表成聖的生活;平安祭是感恩讚美。這都預表基督為我們所完成的,祂為我們成就了和平,祂為我們留下了榜樣,發出馨香之氣,在神面前蒙悅納。祂的死是為我們贖罪,並且除去在肉體中的愆尤;當祂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神收取了罪的贖價,罪人在祂裏面,得以因信與神和好;但罪是沒有馨香可言的,所以神的兒子為我們受死,是“那無罪的為我們成為罪”,以至神掩面不看祂。當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祭牲,在壇上焚化之後,其形體即消失了,正如罪也不再被記念。
  以色列人在那裏支塔帳棚,祭壇的火就在會幕院中燒起,不可熄滅。這使神的子民常常記得獻祭的意義。祭壇是會幕聖器中量度最高大的,又是在從會幕門口到聖所的中間;這使我們記念,主耶穌並祂十字架的救恩,是我們生活的中心,是我們信息的中心,若不藉著祂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
  聖經說:

亞倫向百姓舉手,為他們祝福。他獻了贖罪祭,燔祭,平安祭,就下來了。摩西,亞倫進入會幕,又出來為百姓祝福,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。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。眾民一見,就都歡呼,俯伏在地。(利九:22-24)

這是神悅納祂子民的記號。

    火的洗禮

  大祭司代表會眾獻了祭,卻未點火;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火,降在壇上,燒盡了祭物。以後,這聖火一直保持下來:在住營的時侯,壇上的火常常燒著;在起營前行的時候,會幕拆卸,壇上的灰收掉,這火種要保存在爐中,以備下次獻祭時使用。但是,

亞倫的兒子拿答,亞比戶,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;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把他們燒滅,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。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“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‘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’。”(利一○:1-3)

  以後,在曠野路中,可拉,大坍,亞比蘭等,結黨叛逆,反抗摩西,亞倫,實在是反叛耶和華。神也是叫他用爐盛火,加上香,以顯明屬耶和華僕人的證據。結果,“有火從耶和華那裏出來,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。”但摩西叫亞倫拿香爐,“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,又加上香,快快帶到會眾那裏,為他們贖罪,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裏出來,瘟疫已經發作了。”亞倫照著去作,“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間,瘟疫就止住了。”(參民一六:)這給我們看見,屬神的人與不屬神的人,凡火與“壇上的火”的差別。
 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,是靈性衰落的士師時代,約櫃被擄,會幕廢棄,人民與異教同化,正如現今教會的光景。及至大衛照神旨憑應許作王,他兒子所羅門王照主畫出來的樣式,建造聖殿完成,祈禱已畢,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,燒盡祭物。(代下七:1)這是再一次的肯定主的同在及悅納。以後,所羅門墜落失敗,國分為二:在北國十支派的“宗派”,是拜巴力,崇偶像,本來就是人理智想出來,湊熱鬧騙人的東西。(正如羅馬“天后教”的儀式,是採用拜偶像的理論。)而南國猶大的耶路撒冷,聖殿雖仍然存在著,號稱“信仰純正”,卻也摻雜了遺傳與異教風俗,最多只能算是冰冷的正宗教條;壇上的火,卻已中斷了。
  是先知以利亞,指責人民背道,向巴力的假先知們挑戰。在迦密山上,這信心的英雄獻上了震撼那罪惡世代的禱告:

“亞伯拉罕,以撒,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!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,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,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事。耶和華啊!求你應允我,應允我!使這民知道你耶和華是神,又知道是你叫這民的心回轉。”
  於是耶和華降下火來,燒盡燔祭,木柴,石頭,塵土,又燒乾溝裏的水。(王上一八:30-40)

這裏可見,耶和華的祭壇雖然毀壞,耶和華從天降下聖火的史蹟,仍然存留在百姓的傳述記憶裏。這證明二件事:耶和華是神,和神僕人的證據。像在曠野時的證據一樣。
  直到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來到世間,顯明了神的心意,彰顯了充充滿滿的真理。祂是“用聖靈與火施洗”(太三:11)的彌賽亞。祂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被葬在
墓中;三天三夜後從死裏復活,以後升上高天;在五旬節,照祂所應許的,將聖靈澆灌下來;聖靈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,住在信的人心裏。這天上降下的“火燄”,不是要把人燒死;而
是要在人心裏,作潔淨更新的工作,除去罪污,叫人成為“活祭”(羅一二:1),過奉獻的生活,發出蒙神喜悅的馨香之氣;並以火一樣的愛心,傳揚主的福音,為主作證發光。
  火,可以除去渣滓雜質,作煉淨的工作。(參瑪三:2,四:1)這是火的洗禮,要把屬神的與不屬神的分別出來(參瑪三:18)。火是利未記中的主形象,一貫的在聖經中也是如
此。

    血的贖價

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;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。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
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

  獻祭要有火;但火焚燒甚麼呢?火所焚燒的是經過宰殺的祭物,洗淨擺在壇上。所以獻祭必須要流血的。
  主耶穌是無比尊榮永遠的大祭司;祂也是更美的祭物。“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祂的血”有永遠的功效,可以洗淨我們的良心,除去我們的死行,使我們能事奉永生的神。(參來九:11-14)是“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成就了和平”(參西一:20),我們才能與神和好。我們“因耶穌的血,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”(參來一○:19-20);使我們可以成為祭司,進入幔內,到至聖所。
  聖經說:“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”(來九:22)因此,從創世記就使我們看見亞伯獻祭牲羔羊,得到耶和華的悅納(參創四:4)。在以色列人將出埃及的時候,耶和華吩咐他們各家宰殺逾越節的羔羊,把血塗在門楣上和門框上,各家吃羔羊的肉(參出一二:1-14)。直到啟示錄中,仍然頌讚被殺的羔羊:“因為你曾被殺,用自己的血,從各族各方,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,叫他們歸於上帝;又叫他們成為國民,作祭司,歸於神;在地上執掌王權。”因此,“曾被殺的羔羊,是配得權柄,豐富,智慧,能力,尊貴,榮耀,頌讚的。”(參啟五:9-14)
  聖經說:“你們既是無酵的麵,應當把舊酵除盡,成為新團;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,已經被殺獻祭了。”(林前五:7)所以,被主寶血所救贖的聖徒,應當著意聖潔,除去罪惡舊酵,分別為聖。這就是利未記中主要的信息。
  會幕的物件要分別為聖,是先灑血,再用膏抹。祭司分別出來受任聖職,也是要先用羔羊的血抹在右耳垂上,右手的拇指及右腳的大趾上。這表示是唯獨要聽從主救主的命令,遵行祂的旨意;然後,要再用膏抹,才能成聖作祭司。(參利八:)這聖膏油有特別規定的配合作法,耶和華吩咐摩西:

“你要對以色列人說:‘這油我要世世代代以為聖膏油;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,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,作與此相似的。這膏油是聖的,你們也要以為聖。凡調和與此相似的,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,這人要從民中剪除’。”(出三○:22-33)

因此,必須先經過羔羊寶血的救贖,才可以受聖膏──這膏代表聖靈。火表明聖靈的能力,作潔淨的工作;膏油表明聖靈的滋潤感動,使成為聖潔。(參約壹二:27)這都是上帝的恩典,
為祂的聖徒所豫備的。
  “以經解經”是釋經的原則。聖經是用文字寫成的。因此,我們必須對文字中的主形象認識清楚,才能正確的,充分的瞭解聖經,才能以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。
  血與火,是利未記中的主形象,也是全部聖經中的主形象;在聖經中有系統的,反復的出現。求主聖靈感動我們,使我們能對此多有深切瞭解;更願聖徒們用筆用口傳達這中心的信息。初期教會的先聖們,忠實的作了這見證,今代的聖徒,更該繼起忠心。
  這是我們的見證。

 

附錄:

  凡火與偽膏

  現今正是末後的日子,是主的國度快要降臨,是主賜下大復興的時候。必須春雨降下;這晚雨,使麥子成熟,以備收割;可是稗子也要成熟,就是出於那惡者的假宗教,要大大興盛。
  因此,在今天的教會中,有人高舉假靈恩,大力製造“凡火”與“偽膏”。在另一方面,則有人談“靈”色變;他們不與世界分別,不怕罪惡,卻怕靈恩;不敵擋魔鬼,卻反對聖靈,成為死寂的,只具軀禿的死宗教。更有人號稱自由,連寶血與靈火都避而不談。
  世上常有許多假的東西。這些假的東西的產生,大概會有這幾個條件:
  一.有這件真的東西;
  二.這件真的東西有價值;
  三.假的比真的容易得到手;
  四.假的與真的有其相似之處;
  五.作假的目標是要欺人利己。
  有假鈔票的產生,證明有真鈔票,美金鈔票有不同的面額, 卻沒有二十三元一張的,所以不必耽心人去“仿造”。因為連“仿”真的這個先存條件都不存在。
  鈔票是有價值的,有購買的經濟效用。大概我們用不著耽心有人偽造黃土,因為其價值極低。
  要得真鈔票,需要出力出資,有時還得出時間;循正當途徑,作正當生意,太困難而不得速成;遠不如製版,開動印刷機,成本低,獲利高的偽鈔就來了,不費大力,富翁富婆可致。
  偽鈔總是儘量逼真,叫人莫能分辨,最少要能擋得外行眼;有時裝偽鈔的匣子,比裝真鈔的更華貴美觀些。
  然後,行使偽鈔,昧著良心騙人,自己卻可以發財,其違法干罪,是自然的。
  現今的教會中,有人怕鬧“靈恩”,提到“靈恩”就頭痛,就遠避之,就深痛惡絕。我們必須承認,“靈恩”有假的,而且相當不少。是從那裏來的呢?當然,凡是出於虛謊的,都是從那惡者魔鬼來的。但我們不能說沒有“靈恩”,否定“靈恩”;而且這叫我們可以確信有“靈恩”,教會需要靈恩;那是極有價值,極重要的“好東西”(路一一:13),是可以使人知足的“美物”,所以撒但才來“仿造”,出品其假“靈恩”。
  得“靈恩”,受聖靈的洗,澆灌(或說聖靈充滿),必須真正認罪悔改,清楚重生,作神的兒女;天父自然“拿好東西給兒女,…將聖靈給求祂的人”(參路一一:9-13)。石頭,蛇,蠍,是從邪靈來的東西。人如果沒有真實認罪,悔改,重生,而想越過這一步,而想走捷徑,唯一的結果,就是弄得廉價的假東西來。
  假靈恩也是出於靈,但是出於惡靈;卻與“靈恩”不無相似之處。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的人,好像是被“新酒灌滿了”(徒二:13)的醉態;被乖謬邪靈迷惑的,也像“醉酒之人” (賽一九:14),不過他們不是剛強勇敢為主作見證,大有能力,而是嘔吐污穢,而是“東倒西歪”。同樣的,聖靈或譯作“風”,聖經中也以風來表述聖靈,邪靈也是如風搖盪,卻造成擾亂不安。
  假靈恩的目標是為了甚麼呢?不過是矜誇高舉自己,不是榮耀基督──聖靈是為主耶穌基督作見證(參約一五:26),是要使主得榮耀(參約一六:13-15),使人進入真理。若有人存心為了表現自己,自然不能得鑒察人心的神喜悅,也就註定了不能得著聖靈;但他刻意裝作,邪靈就乘機來滿足他。這自然說不上“恩”,因為不是出於上頭來的恩賜。有假使徒出來,作偽迷惑人,自稱受主的託付,作末世的工作,也是如此。他們看來是“成功”了,是得利了;但真正得利的是那眾虛謊之父撒但。許多作偽欺人的,固然害了別人,但自己也被欺,害了自己。
  有人高舉假靈恩,或“減料速成”的靈恩,是十分危險的。不經過加略山,不能到橄欖山;不經過逾越節,不能到五旬節;不經過主真羔羊寶血的救贖,不能得聖靈的充滿。聖所的器皿,要先抹血,而後才能抹膏,成為聖潔合乎主用。沒有寶血救贖,在滅亡之中,還談甚麼靈恩(彼前一:18-19)?其實,救恩與靈恩,不是分立的,而是相合的。聖經說:“若不被聖靈感動,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。”(林前一二:3)沒有靈恩,不能心裏相信,口裏承認,那能得到救恩?
  我們要儆醒謹防,慎於分辨。但不可因為有了人的組織熱心,便不要教會肢體,有了凡火,便不要靈火,有了意圖亂真“調和相似”的偽膏,便連真的恩膏也不要了。正因為鈔票有價值,才有偽鈔的出現;但若因有了偽鈔,便否定了真鈔的價值,甚至“談鈔色變”,則是大謬,可真箇討了魔鬼的喜悅,是至愚之人也。所以我們要不墜撒但詭計,更加相信聖靈的工作。

 

-- www.AboutBible.net -- .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.